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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签证是中国签证机关发给外国公民入、出或过境中国的许可证明。中国签证机关根据外国人的身份、来华目的,并参照护照种类,分别发给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或普通签证。以下着重介绍普通签证的有关情况以及申办普通签证的程序。
普通签证分为八个类别,分别用八个汉语拼音字母(D、Z、X、F、L、G、C、J-1、J-2)作代码。
D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定居的人员。申请D字签证,须持有定居身份确认表。定居身份确认表由申请人或者委托其在中国的亲属向申请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领取。
Z字签证:发给来中国任职或就业的人员及其随行家属。申请Z字签证,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就业许可证书由中国聘雇单位向各省、市劳动部门申请办理)和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电。
X字签证:发给来中国留学、进修、实习六个月以上的人员。申请X字签证,须有接受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的证明,即《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申请表》(JW201表或JW202表)、《录取通知书》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F字签证:发给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不超过六个月的人员。申请F字签证,须提供中国邀请单位的邀请信或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电。
L字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申请L字签证,来华旅游的,原则上须提供有足够来华旅费的证明,必要时须提供离开中国后前往国家(地区)的飞机票、车票或者船票;来华探亲的,有些须有国内亲属的邀请信。
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申请G字签证,须持有前往国家(地区)的有效签证和联程客票;
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及国际航行船舶的海员及其随行家属。申请C字签证,按双方协议或中方规定提供有关证明。
J-1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常驻的外国记者。
J-2字签证:发给临时来中国采访的外国记者。申请J-1、J-2字签证,须有国内主管部门的证明。
申请上述各类签证除提供上述有关申请文件外,还须回答被询问的有关情况并履行下列手续(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提供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填写签证申请表一份,交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一张;
交纳签证费。
中国的签证机关,在境外是中国驻外国大使馆、总领事馆、签证办事处、驻香港特派员公署领事部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外国人入境或过境中国,应向中国的上述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有关申请签证的具体手续可就近向中国签证机关咨询。
具体有关申请中国签证的详细信息,请登录 www.gov.cn/banshi/wjrs/crj.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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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国家(地区)对入出境旅客均实行严格的检查手续.办理这些手续的部门一般设在口岸和旅客入出境地点,如机场、车站、码头等。入出境手续包括:
边防检查 这项检查很多国家由移民局(外侨警察局)负责。入出境者要填写入出境登记卡片(有时航空公司代发卡片,可提前填写),交验护照和签证。卡片的内容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国籍、民族、婚否、护照种类和号码、签证种类和号码、有效期限、入境口岸、日期、逗留期限等。护照、签证验毕加盖入出境验讫章。
海关检查 海关检查人员一般仅询问有否需申报的物品,但有的国家要入出境者填写携带物品申报单。海关有权检查入出境者所携行李物品,有的海关对个人日用品、衣物等的检查不十分严格,对持外交护照者可以免验。各国对入出境物品管理规定不一,烟、酒、香水等物品常常按限额放行。文物、武器、当地货币、毒品、动植物等为违禁品,非经允许,不得入出国境。有些国家还要求填写外币申报单,处境时还要核查。
安全检查 近年来,由于劫持飞机事件不断发生,因此对登机的旅客采取安全检查措施越来越普遍,手续也日趋严格.主要是禁止携带武器、凶器、爆炸物、剧毒物等。检查方式包括安全门,用磁性探测器近身检查,检查手提包,搜身等。我国也实行国际上通用的安全检查方法。
安全检查往往根据当时的局势,国际的状况以及其它方面的各种因素而定,所以有时较严,有时较松。
检疫交验 黄皮书。很多国家对来往某些国家、地区的旅客,免验黄皮书。但对发生疫情地区,则检查特别严格,对未进行必要接种的旅客,则会采取隔离、强制接种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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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有明确规定免签者外,外国公民来华原则上应事先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办事处、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申办签证。
中国驻外使、领馆均有领区划分,申请人原则上应向居住地所属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除个别国家公民须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申请外,申请人一般亦可向就近的中国使领馆申请签证。
外国人持普通签证入境后,如需申请延长或变更签证,应向公安部授权的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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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签证(L字签证)系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因其它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
一、申请时请提供如下材料:
1、护照: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正本;
2、签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1份;
3、照片:2X2英寸近照一张(黑白、彩色均可,粘贴在申请表上);
4、非美国护照持有人需提供在美长期居留或工作的有效证明,以及最近一次中国签证记录。
5、在中国出生,后加入美国籍者,第一次申请签证,请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
二、办理方式
申请人根据领区划分,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旅行社、签证代办机构到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注:
1、无需提前预约。
2、不接受邮寄申请,但提供回邮服务。
三、办理时间
1、正常取件时间为4个工作日;
2、加急办理:第2或第3个工作日取证,收20美元加急费;
3、特急办理:当日取证(仅限紧急公务,上午12:00前提交申请,下午2:30至3:00取件),收30美元加急费。
四、签证费用
1、接受现金、现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 )或信用卡(仅限MASTER和VISA卡)。
2、向大使馆申请,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向总领馆申请,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
3、收费标准:
| 入境次数 |
美国公民 |
其他国家公民 |
| 一次入境 |
130 美元 |
30 美元 |
| 二次入境 |
130 美元 |
45 美元 |
| 半年多次 |
130 美元 |
60 美元 |
| 一年多次 |
130 美元 |
90 美元 |
注意:其他国家公民的收费标准可能与上表不同,恕不事先通知,以本馆解释为准。
五、注意事项
1、请务必如实、完整、清楚地填写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或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拒签或延误;
2、请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计划入境次数、停留时间和入境时间;
3、领事官员依个案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它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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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境签证(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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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情况过境中国无需申办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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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乘飞机直接过境中国且在华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不出机场的机组人员和乘客;
2、下列国家公民,在上海浦东、虹桥机场过境,凭有效护照、前往国家签证和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连程机票,在沪停留不超过48小时免办过境签证: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 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希腊、瑞典、丹麦、挪威、芬兰、冰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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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办过境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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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时请提供如下材料:
1、护照: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正本;
2、签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1份;
3、照片:2X2英寸近照一张(黑白、彩色均可,粘贴在申请表上);
4、非美国护照持有人需提供在美长期居留或工作的有效证明,以及最近一次中国签证记录;
5、在中国出生,后加入外国国籍者,第一次申请签证,请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
6、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有效签证和联程机票。
二、办理方式
申请人根据领区划分,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旅行社、签证代办机构到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注:
1、无需提前预约。
2、不接受邮寄申请,但提供回邮服务(请仔细阅读邮寄服务)。
三、办理时间
1、正常取件时间为4个工作日;
2、加急办理:第2或第3个工作日取证,收20美元加急费;
3、特急办理:当日取证(仅限紧急公务,上午12:00前提交申请,下午2:30至3:00取件),收30美元加急费。
四、签证费用
1、接受现金、现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或信用卡(仅限MASTER和VISA卡)。
2、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
3、收费标准:
| 入境次数 |
美国公民 |
其他国家公民 |
| 一次入境 |
130 美元 |
30 美元 |
| 二次入境 |
130 美元 |
45 美元 |
| 半年多次 |
130 美元 |
60 美元 |
| 一年多次 |
130 美元 |
90 美元 |
注意:其他国家公民的收费标准可能与上表不同,恕不事先通知,以本馆解释为准。
五、注意事项
1、请务必如实、完整、清楚地填写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或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拒签或延误。
2、除在签证申请表特别注明并经领事官员批准,签证有效期为3个月、停留期为1-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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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持普通签证入境后,如需申请延长或变更签证,应向公安部授权的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申请。
具体有关申请延长或变更签证的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218.242.152.134:9080/eemis_tydic/page/zwgk/zwgk1.j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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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项目 |
| [外国人- 签证] L签证(旅游) |
| 办理机构 |
|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
| 办理地址 |
办理时间 |
联系电话 |
|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
周一 - 周六 上午9:00 - 下午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86 21 28951900 |
| 行政许可条件(数量) |
| 来华旅游的外国人。 |
| 申办材料 |
1、交验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2、在沪住宿登记证明原件(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及复印件;
3、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1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
冠照片;
注: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需面见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他相关的补充材料。 |
| 办理程序及期限 |
申请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周六仅受理证件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详见(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非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
格[2003]392号)。 |
| 办理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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